“冲动”摔坏电脑 结果赔偿三百

来源: wxiu.com 时间: 2010-03-15 作者: fox

  因消费纠纷一时冲动摔坏顾客电脑,结果却赔偿顾客300元。3月2日,彭山县工商局凤鸣工商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电脑维修产生的纠纷。

  3月2日下午14:30,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学生罗某到彭山县工商局凤鸣工商所投诉称,自己于2月28日晚上7点在彭溪镇毛店村陈某经营的电脑维修店,花10元购买一张电脑屏幕保护膜,与陈某谈好让其将保护膜贴在新购置的价值3980元的手提电脑屏幕上,服务费5元。可店主陈某却损坏了保护膜,并对罗某要求更换新的保护膜置之不理。双方发生争吵时,陈某情绪“冲动”,有意将手提电脑从桌上推到地下,导致电脑外壳翘起无法关闭。

  接到投诉后,工商部门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,并让当事双方一起到眉山的专卖店对电脑进行维修和鉴定。经鉴定,罗某的电脑能正常使用,但外壳有损伤,如更换需800元。经对调解,双方达成了不更换新外壳,但由陈某赔偿罗某300元经济损失的处理结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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